上海市宝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6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14:06


宝语委〔2023〕2号

上海市宝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6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语委成员单位,各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9月11日至17日为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17日

三、活动主题

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

本届推普周将紧紧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宣传展示推普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取得的重大成效,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推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新发展新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以全面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重点,不断增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意识,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氛围,科学精准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

(二)抓住不同领域,强化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利用推普周的平台,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推普工作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紧扣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整合宣传力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推普工作,提升宣传集聚效应。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引领广大群众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各行业干部职工素质和工作质量以及加强各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培训及社会宣传实践活动。

本届推普周标识、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电子版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刊载。

(三)严守各项要求,增强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手段、活动形式、服务方式和监管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盆景式、一阵风式活动,推动推普工作走心走实。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五、活动安排

本届推普周全区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

(一)各成员单位

1.各党政机关及相关街镇积极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发挥好龙头作用,加强监管,不断提升机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水平。对公务员开展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2.旅游、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培训活动,对本行业系统的语言文字使用加强管理和监督,着力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应用和服务水平。

3.城管、市容、市监局、商委等部门继续加大对公共场所中外文使用的监管力度,依据《上海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等法规规章,推进公共场所中外文使用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4.各街道(镇)要将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在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晓率,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用语用字监测活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二)各学校(园)

1.各学校(园)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教育,积极探索推普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形式,开展新活动。以下活动为必备活动:

(1)悬挂或电子屏幕显示一幅第26届推普周宣传标语及海报;

(2)出一期第26届推普周宣传专刊;

(3)国旗下讲话,推普宣传。

2.开展《2024中国古诗词大会》区域选拔活动。由各学校进行古诗词知识竞答等活动,区语委办从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市级比赛。

3.推进“书香校园”阅读活动(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分享研讨活动,加强家庭亲子阅读。

4.区语委办组织相关学校(园)与街道联合开展“推广普通话 奋进新征程”第26届普通话推广周广场活动,并开展相关学校(园)的“全民齐行动 规范语言共倡导”公共场所用语用字“啄木鸟”监测整改行动。

5.推进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工作。下半年重点做好国家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六、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及时总结本届推普周活动情况和成效,请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前将推普周特色活动电子材料(方案、反馈表、活动照片视频等)报送至区语委办。具体时间安排:

8月31日-9月5日:根据文件要求各成员单位及学校(园)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

9月5日-9月10日:各成员单位和学校(园)根据推普周主题及行业特色准备各类推普周活动的宣传材料。做好推普周活动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安排。

9月11日-9月17日:各成员单位及学校(园)根据制定的方案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推普周主题活动。做好相关活动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收集、整理。

9月18日-9月20日:各成员单位及学校(园)于活动结束后对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区语委办。

学校上交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语言文字块长处。

幼儿园、委办局、街镇材料:发送至语委邮箱bsqyywz2023@163.com。

联系人:杨  阔,联系电话:66592023

 

 

附件1:宝山区第26届全国推普宣传周宣传活动反馈表

附件2:宝山区公共场所用字情况实录表

附件3: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图1

附件4: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图2

附件5: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图3

附件6: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图4

 

 

上海市宝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宝山区第26届全国推普宣传周宣传活动反馈表.docx
附件2:宝山区公共场所用字情况实录表.docx
附件3: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图1.jpg
附件4: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图2.jpg
附件5: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图3.jpg
附件6: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图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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