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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7-01-11
 

——2017111在上海市宝山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宝山全面加快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城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依法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27653件,审结126300件,同比分别上升39.24%37.75%诉讼标的金额为397.07亿元。其中,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31013件,审结30785件,同比分别上升19.03%18.91%,继续保持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转。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九)》,共受理刑事案件11241件,审结11218判处被告人15797名。其中,2016年受理2345件,审结2345件。一是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65件,审结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2718件,审结涉毒犯罪案件1379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学习贯彻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0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51人。加大对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472件。依法审结“8·31”液氨泄漏致多人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案、涉光大银行上海分行1.1亿资金的骗取贷款案、辖区首例污染环境案等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二是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959名,适用缓刑、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5562名。938名被告人获得刑事指派辩护法律援助,基本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加强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83件,被害人共获得赔偿款4102.21万元。三是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对缓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治工作。

  (二)审慎调处民商纠纷,优化和谐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共受理民事案件78298件,审结77162件。其中,2016年受理19303件,审结19062件。一是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11082件,及时消弥矛盾,促进案结事了。妥善应对区域内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506件。建立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沟通协调机制,维护正常用工秩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房地产案件审理。积极应对因政策调整而大幅增长的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审结房地产案件1051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审理涉越江隧道工程和轨交工程的系列租赁合同案,保障重大市政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商事案件审理妥善处理区域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审结商事案件16343件,鼓励诚信、惩戒失信。审结涉钢贸案件1589件,诉讼标的金额达91.9亿元,成功调解多起案件标的达数亿元的涉钢贸仓储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1件,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支持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30件,审结526件,审查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795件。其中,2016年受理188件,审结190件,审查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7一是推进行政领导出庭应诉。采取发送《行政领导出庭建议函》、加强应诉指导等方式,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12,出庭应诉率为40.3%二是服务全区五违综合整治稳妥审查涉征收非诉案件,服务全区存量动迁基地削减工作。执结拆违、环保执法类非诉案件129,协调化解率为45%参与拆违、环保执法专项研讨会19次,接受个案执法咨询15次,推动大场老镇汶北四期项目4个基地动迁、外环绿化带生态专项捆绑基地等3个基地动迁工作顺利收尾。三是加强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规范行政行为。为新任处级领导干部授课,赴区司法局、区人防办等区级机关进行新法宣讲,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召开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切实加强少年审判,打造特色维权平台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和民事案件874件,审结866件。其中,2016年受理219件,审结219件。一是重视帮教挽救会同区综治办等部门制定《宝山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实施细则》,促进社会调查工作规范化。建立宝山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开展走进阳光,放飞梦想系列帮教回访活动,巩固审判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二是创新工作平台。启用护航青春工作室,为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及权益保护工作创建良好的工作平台。与区教育局、团区委签约共建宝山区护航青春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法院、校园联动。三是延伸审判职能。拍摄法制微电影,走进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巡展活动,为千余名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课堂教育。少年庭被评为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上海市青少年维权岗

  (五)着力破解执行难题,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36288件,执结36102件,执行到位金额86.4亿元。其中,2016年受理8863件,执结8874件,执行到位金额27.78亿元一是开展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建立执行警务保障机制,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司法拘留379人次、限制出境84名、限制高消费1849名、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831名,通过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曝光老赖” 23例,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6名被执行人被判处拒执罪。二是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开设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快速通道,累计执行到位赔偿款4000余万元。与区人社局建立欠薪保障金优先垫付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2016以来,通过该欠薪保障机制执结案件35件,累计发放职工工资16万余元。定期开展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执行到位率保持在90%以上。三是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与区公安分局共建被执行人委托查控机制,通过该机制查控被执行人243人次,切实解决执行人难找问题。与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共同推行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室的做法,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四是保障区域重点工程推进。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制定预案,成功执行高境镇涉1000多名外来租赁人员的城中村场地强制迁让案件,市委政法委和高院主要领导先后批示对该案执行工作予以表扬。妥善执结罗店镇四方村、联合村、顾村镇沪太路5001号场地迁出案,大场镇华灵路560危房迁出系列案件以及上海张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案件,根除地区重大安全隐患。

  二、坚持需求导向,持续深化便民利民机制

  (一)窗口前移,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受理“12368”来电12507件次,诉讼服务中心累计为12万余人次提供服务。加强律师服务平台建设,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全面运用新升级的涉诉信访3.0管理系统,助推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869件次,院、庭长接待1107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747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81.27万元。

  (二)服务民生,参与社会基层治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法官便民联系点为前哨,点面结合,完善覆盖全区、三位一体的司法便民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两个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群众的地缘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淞南、月浦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11814件,占同期民事结案数的15.31%。定期下基层巡回审判,选派青年法官到便民服务点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五年来辖区12个便民服务点参与非诉矛盾化解1500多件,切实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法官便民联系点覆盖全区各街镇,作为亮点工作之一,接受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法院院长在线节目专访。

  (三)多元化解,规范诉调对接机制完成诉调对接中心独立建制做好人员配备和流程管理完善中心机构设置。自中心独立建制以来,16.12%的民事案件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得到及时调解解决。积极服务邮轮经济发展,在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设立诉调对接分中心,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妥善化解邮轮港运营过程中的各类民事纠纷。深化司法、行政和调解组织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建设,与区消保委签约共建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成立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加强小额速裁工作,总结小额案件审理经验,确保审判质量,16626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阳光司法,落实司法公开举措在中国法院网、新民网进行庭审视频和图文网络直播289次,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99.21%。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36次,邀请社会各界1200余人次参观法院。有效增强司法改革宣传效果,央视《新闻联播》、新华社、《人民法院报》、《解放日报》等中央和地方媒体对我院司法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采访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我院被评为2011-2015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继续加强司法民主,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和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11027件,陪审率达到98.02%

  三、坚持改革创新,有效增强内部发展动力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基本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贯彻权责统一原则,制定审判人员权力清单,明确入额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改革试点以来院庭长共审理案件10573件,占同期结案的15.17%。完善审判责任追究机制,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加强管理监督指导,做到放权不放任。健全法官会议制度,召开法官会议107次。改进审判委员会工作,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探索院外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通过内外结合的倒逼机制,确保审判权规范运行。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引导简单、小额民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办理,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5.26%。探索建立类案审理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

  (二)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首批110名法官入额工作,审判资源基本配置在办案一线,2016年,法官人均结案272件,同比增加了32。发挥审判辅助机制作用,任命法官助理73名,参与办案8442件,调解成功762件,起草裁判文书7478份,切实为法官减负增效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市高院统一部署,落实薪酬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及时做好干警思想工作,确保队伍稳定、改革顺利推进。

  (三)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制订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改革工作及具体推进路径。设立执行裁判庭,积极推进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两权分离。设立执行司法警察中队派驻执行局,负责执行警务保障工作。厘清执行人员基本岗位职责,建立完善执行工作考评制度,强化对执行案款、物品的处置监督。建立执行长负责制下的执行组办案模式,确保执行办案规范有序。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系统。

  (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市高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庭审方式。加强与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落实证据裁判规则,推动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率和律师辩护率,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四、坚持固本强基,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教育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推动我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通过拍摄微电影等形式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自觉接受高院组织的司法巡查,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业务为要,重视司法能力建设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国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等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采用院庭长示范庭审、资深法官带教、组织参加高院菜单式培训等方法,传承审判经验,传授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加快青年法官培养。2012年以来,共招录公务员73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副院长4人次、庭长34人次,任免审判员53继续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四个一百评选活动,加快专家型法官和审判业务骨干的培养,进一步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三)价值为导,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完成宝山法院文化建设一、二期工程,通过开展读书漂流活动、制作文化墙、参加群众文艺展评展演、推进院史陈列馆建设加强健康法院建设,举办迎春运动会,组织太极拳、瑜伽兴趣小组和健康专题讲座,营造文明健康、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健康体检、疗休养活动,缓解干警工作压力,促进干警身心健康。

  (四)廉洁为本,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坚持在每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纪律制度,不断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常规及专项督查,强化作风检查和庭审巡查,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改进法院工作

  进一步增强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活动,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刑事审判、司法体制改革和破解执行难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完善与区人大常委会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并认真回复交办事项599件。先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旁听案件191人次,参加案件评查1219件,召开座谈会276次,上门走访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55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21件,及时纠正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重大工作事项。积极构建听取院外第三方评价意见工作机制。

  五年来,我院共有52个集体,391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我院连续十一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刑二庭庭长徐敏芳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执行局副局长王伟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第五届上海十大平安英雄” “上海法院十大感动人物。我们深知,宝山法院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长期以来支持、关心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是推动法院发展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是法院必须担当好的重要职责;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法院各项工作进步的力量源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着力推进司法改革,是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动力;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队伍的纯洁性,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关键;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是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

  总结过去的五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法院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我们在职业素养、司法能力、体制机制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人才培养机制、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配合机制还不健全,司法责任制和法官的履职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在涉诉纠纷源头治理方面,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上,被执行人查找难、财产线索查询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仍需进一步突破。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推进宝山十三五发展的重要时期。宝山区的发展即将迈入新征程、跨进新阶段,人民法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和区委部署,围绕宝山工作大局,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我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服务保障宝山现代化滨江新城区建设
  
为此,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审判职能,在主动服务大局上彰显新担当

  牢固树立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意识,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服务宝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注重维护金融创新与市场安全,服务保障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注重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动迁等矛盾纠纷,服务全区存量动迁基地削减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全力破解执行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延伸司法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与区相关部门共同构建解决纠纷的网络,为化解群体性社会矛盾和区重点工作推进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有效司法服务。

  二、回应民生关切,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取得新成效

  不断拓展司法为民新途径,开辟司法为民新空间,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以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引领和支撑,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法官便民联系点建设,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坚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三、深化司法改革,在完善工作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优化执行权力配置,完善执行工作责任制,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衔接顺畅、保障有力的执行权力运行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好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加强法官的履职保障。

  四、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综合素养上展现新形象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走法院队伍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充分激发干警工作热情与活力。推进文化法院、健康法院建设,促进干警身心健康。抓好教育培训,提高队伍司法能力。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纪律制度的贯彻执行,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宝山全面建成现代化滨江新城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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