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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防范惩治统计造假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发布时间:2021-07-01 |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 | 阅读次数:1483

  日前,国家统计局召开部门统计督察工作座谈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9个部门内设统计机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如何改进部门统计督察、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规范等听取意见建议。会上,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有丰表示,要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毛有丰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2016年以来,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有关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赋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督察等新的职能。这些都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同时,毛有丰强调,部门统计是我国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离不开部门统计。各部门要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担负起确保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加大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全面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

  座谈会上,各有关部门同志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完善部门统计督察方式、加强部门统计调查管理、推动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等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努力提高部门统计数据真实性和质量,推动部门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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