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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召开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24 |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 阅读次数: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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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下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2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冰、王丽燕、须华威、贡凤梅、蔡永平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3人出席会议。副区长陈云彬,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国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勤,区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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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陈云彬副区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0年,区政府紧紧围绕“打造全市科创中心主阵地”新定位,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实践拓展,法治政府建设呈现稳步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下一步,区政府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宝山区高水平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保障社会平稳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明确了2021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五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保问题。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保与绿化、水务、建交等部门对接联动,健全完善履职考核、尽职奖励、失职追究的环保考核指标体系,确保环保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营造环保社会氛围,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发动全社会保护环境,完善环保政策法规,确保环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会议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区政府《关于2020年宝山区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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