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9 |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 阅读次数:2142
自2017年12月28日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4号窗口开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信用窗口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信用报告查询、异议受理、信用平台账户修改、各类信用信息咨询服务及其他信用平台相关现场服务业务。
自然人查询本人公共信用信息,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完整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
法人授权自然人查询本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并填写完整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
信用报告用途包括:购买新能源车、人才招聘、居转户、上海图书馆免押金办证、资金扶持、行政审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