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查询本人有无享受过动迁安置权益,去哪里?什么部门查询?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2 13:37

您好,一般情况下,您可携带以下材料至淞滨路1号二楼综合窗口办理,具体材料如下:1、退休证 ;2、 结婚证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 双方户籍证明材料 ;5、 外地职工家庭在沪住房情况核查委托书 ;6、 外地职工家庭在沪住房情况申请书 ;7、外地职工家庭在沪住房情况申报表;8、双方名下的所有的上海房产证。您也可登录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选择区入口(宝山区)→我要办 按部门(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外地职工家庭在沪住房情况确认→查询相关办事指南或立即办理,如需咨询可致电26097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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