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税务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8 15:21纳税人告知书
一、新办企业按下列原则到指定的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1.银行、保险、国家级要素市场、海洋石油企业由市税务三分局负责征管; 2.本市分支机构由总机构的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3.其余由证照上地址所属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二、经实名认证且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税务机关可在受理当天办结全部10个税务初始化事项,企业只需一次前往新办企业服务专区现场,即可领取税控设备、发票及相关涉税文书。新办企业申请“新办企业当天办结”服务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完成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刻制; 3.完成银行账户开立; 4.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三、在您领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请登录上海财税网(www.tax.sh.gov.cn)→网上办税服务厅→快速通道:新办企业快速通道→完成《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的填报。然后请至宝山区淞滨路1号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新办企业服务专区办理后续事项。
办理流程如下:
您需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属税务代理人的,还需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原件);3.需要申请发票的,应提交发票专用章;4.需要申请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需要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至新办企业服务专区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5.“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 材料符合要求的,我们将当场发放办理结果。需要当天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可即至税控服务商购买税控盘,并至新办企业服务专区办理税控盘初始发行而后当场领用增值税发票。
四、如在办理涉税事项时遇到问题和困难,请拨打咨询电话:12366。
宝山区税务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