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转校的手续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05 10:19

您好,一、因转学涉及不同情形(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本市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读;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等),所需材料及办理不尽相同。二、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信息表;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3.成长记录册;4.房产证及产证所有人与学生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提供);5.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提供);6.积分通知书且通知书上需有学生姓名(人才引进或积分达标人员提供)等。三、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四、转学由家长先向转入学校申请,由学校受理登记。五、学校应将转入学生编入原就读年级。从非本市学校转入本市的学生,学校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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