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旅游公司的条件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20 13:57

您好,一、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开业登记具体流程为:先登录上海市企业一窗通平台提交预审申请,通过后将下列材料递交至宝山区淞滨路1号一楼注册窗口:申请书、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全体)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董监事、股东均做好网上实名认证(验app)】及住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公司经营范围请参考国家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网址:https://sh.jyfwyun.com/#/visitor/home)。 (如您的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请直接将纸质材料递交至经营地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所)。二、开办旅游公司需要满足文广旅游局以下条件: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分为: 国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 1.国内旅行社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万(认缴即可),需要20万的质保金 2.国际旅行社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50万(认缴即可),需要140万的质保金 应具备的条件及材料: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非居民住宅用房,应为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面积不少于五十平方米。 办公场所要求宽敞、明亮、整洁,装饰美观,物品配备齐全,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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