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外地人能到上海去办理房产过户吗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16 13:55您好,您好,市卫健委今天发布《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告知书》,要求所有来沪(返沪)人员在进入本市各交通口岸和道口时,必须配合开展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进入本市后,必须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等居住场所主动报备,每日自测体温,尽量不外出。
《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告知书》内容:
一、所有来沪(返沪)人员在进入本市各交通口岸和道口时,必须配合开展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
二、所有来沪(返沪)人员进入本市后,必须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等居住场所主动报备,每日自测体温,尽量不外出。
三、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曾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触史)的,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
四、居家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必须配合做好每日两次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登记,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症状,按要求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五、来沪(返沪)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可拨打本市发热咨询专线33672885、33682885,或咨询各大医院网上平台、“新冠工作室”等。就医时应戴好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
六、来沪(返沪)人员如出现心理不适或情绪困扰,且无法自我调适,可通过“上海健康云”APP疫情防控上海公共服务平台或24小时上海市心理援助热线12320-5进行线上心理健康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到窗口办理业务,如有办事及咨询需求,可采用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咨询、线上预约、线下快递等方式办理,以减少人员聚集,杜绝潜在的交叉感染风险,尽可能保护好自身健康安全。您可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点击“利企服务”栏目,进入“优化营商环境”,选择“不动产” →实名认证后上传登记材料申请预审或查询相关信息。
如需业务咨询可拨打(不动产登记咨询热线962988,房产交易及租赁咨询热线962269,税务咨询热线12366,宝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窗口热线66739577-3081)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