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故事”开始征集!用影像呈现“我眼中的文化自信” ( 2024-04-12 10:11 )

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来吧,用你的镜头讲述你眼中的文化自信!就在这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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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文化自信”第十届上海市民微电影(微视频)主题活动,邀请你用生动影像讲述身边的文化力量、文化现象、文化故事,在新的征程上,为打造文化自信自强的上海样本,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作出积极贡献。

征集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征集内容

围绕“我眼中的文化自信”主题,从“我”的视野讲述文化力量,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弘扬;展现上海厚植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推动文化事业产业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展现城市、社区、校园、家庭等各场景下,正在发生的文化现象和青年群体的使命担当。

参赛方式

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以及百度云网盘分享链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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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短视频,文件为AVI、MOV、MP4格式,微电影15分钟以内,短视频3分钟以内,适合互联网传播。作品形式不限于纪录片、剧情片、动画片、VLOG等,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标注中文字幕。

6月-7月,将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初审、终审,在微电影、微视频类别中各评选出金奖1名、 银奖2名、铜奖4名、单项奖5名、优秀奖15名,另设入围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若干。优秀作品将于7月至9月在全市进行展播展映。9月,还将举办上海市民微电影节十周年展演,充分展映表彰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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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及版权要求

1.凸显微电影(微视频)特色,鼓励在影像风格、美学追求和制作水准等艺术与技术方面有优良表现。

2.作品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3.团队提交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作品报送的“申报人”负责。提交作品必须由“申报人”原创,“申报人”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权益纠纷。如出现任何权益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奖项权利。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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