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南镇“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培养节约习惯”短视频征集

来源:淞南镇   发布时间:2020-09-23 09:40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指示精神,淞南镇将举办短视频征集活动,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广泛宣传,让“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进餐企、进村居、进单位、进校园、进家庭,号召广大市民做厉行节约的示范者、传统美德的践行者、社会新风的倡导者。

一、活动主题

淞南镇“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培养节约习惯”短视频征集活动

二、开展时间

2020年9月-12月

三、参与对象

学习、工作、生活在淞南的社区居民、学生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活动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淞南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协办单位:淞南镇总工会、淞南镇团委、淞南镇妇联、淞南镇社区办、淞南镇社会事业办、淞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淞南镇综合党委、淞南市场所。

(三)成立活动评委会:评委会由淞南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审核提交的短视频是否有参评资格,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五、征集内容和上报要求

 (一)征集内容

在家或外出就餐过程中,做到文明用餐,确保餐食不浪费。比如在家烹饪时,使用厨房秤,根据家庭成员各自的用餐量,计算每次做饭时所需原材料的重量,控制剩饭剩菜,做到“吃多少、做多少”;巧妙利用瓜果蔬菜的皮、蒂、根等易被丢弃的部位,制作营养爽口的快手菜;外出就餐时,坚持“数量不多、分量要少、不够再加”的原则,避免点了很多菜却吃不完;发现提供“半份菜”、“小份菜”、“按分量计价”服务的餐饮店,可随手记录分享等等。以上为建议方向,凡是和节约餐饮相关的题材,都可上报。

(二)上报要求

1、版权要求

严禁剽窃、抄袭。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2、内容要求

内容须贴合主题方向,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力求简洁、生动、有力,集生活化、趣味性于一体,不要讲大道理,不要泛泛而谈。作品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3、格式要求

(1)视频时间:15秒-60秒之间;

(2)影片格式:传统的视频格式wmv 、avi 、mpeg 、mov 、mp4 、flv 、rmvb等皆可,建议报送格式最好为mp4;

(3)色彩:彩色黑白皆可;

(4)字幕:根据短视频内容而定,如内容浅显、口语化,可不配字幕;如涉及生僻词或专业领域,建议在相关位置配上字幕或提示;

(5)短视频中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4、填报要求

参评的短视频作品均需填报附件《“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培养节约习惯”短视频征集推荐表》,附100字左右的短视频内容及创意的简要介绍。

5、上报方式

(1)单位集中推荐。各部门、单位、居民区要广泛发动职工、学生、居民参与此次短视频征集活动,所有短视频及申报表由各部门、单位、居民区进行审核汇总后,打包报送至镇文明办。

(2)个人直接上报。在淞南工作、生活、学习的市民,也可自行下载推荐表,填写后以个人名义进行上报。

视频请一律打包发送至本次活动邮箱:snzxck@126.com

6、时间节点: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淞南镇文明办陆利峰,联系电话:66150205。

六、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送阶段(9月底-10月中旬)。各部门、单位、居民区对收集到的短视频进行审核汇总,择优推荐报送至镇文明办。镇文明办对市民自主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筛选。

(二)整理审核阶段(10月中旬-10月下旬)。镇文明办依据评选标准,对所有短视频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短视频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召开会议,严格按照评选工作原则和程序,提出初步候选名单。

(三)网络投票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在“文创淞南”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播投票。同时,我们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镇文明办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评审阶段(11月中旬-11月下旬)。在充分尊重网络投票结果的基础上,召开评委会会议进行综合评审,得出最终获奖名单。

(五)表彰和深入宣传阶段(12月上旬-12月底)。对于获奖短视频,我们将发放证书和纪念品,并进行深入宣传。

 

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共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习惯

淞南镇“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培养节约习惯”

 

短视频征集活动推荐表

短视频名称

报送人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所在居民区/所属学校

联系电话

简要介绍

(100字左右)

所在单位、部门、居民区意见

(通过个人途径上报的可不填写)

盖     章    

年      月    日

活动

评委会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