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审计整改推进会议 ( 2024-10-12 )
为深入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措施落实落地,高效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审计整改工作,近日,宝山区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审计整改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邓小冬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区长陈汇青、副区长朱众伟出席会议,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园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区生态环境局汇报宝山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审计报告修改意见及整改情况。相关委办局、街镇就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交流发言。陈汇青、朱众伟分别就分管领域进行工作部署。
邓小冬对现阶段各相关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表示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督察和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思想上不松懈。深刻认识到中央环保督察、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力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摆正态度,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狠抓整改落实的目标要求上来,对反馈的具体问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整改直至彻底销号。
二是行动上不松劲。既要“即知即改”,严把时间节点,对反馈问题及时完成整治,也要“举一反三”,把各项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林长制作用,明确工作手势,强化清单管理,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做到标本兼治。
三是责任上不松动。各街镇、园区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认识上更到位,行动上更坚决,措施上更精准,切实担起属地管理责任,主动对接区级主管部门,凝聚整改合力。各整改工作牵头部门要担起行业主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定期调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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