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解读

来源:宝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6-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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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走进本期的宝山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我们请到了宝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仲军与大家围绕安全生产召开交流。仲局长您好!

  仲 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安全生产是比较抽象的词汇,我们知道,《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已于2018年4月8日起施行,那您能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这部法规吗?当下又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出台了这样一部法规? 

  仲 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内的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党的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和制度化的体现,换句话说,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想法、方针政策通过这个制度体现了出来。这个制度今年4月8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了包括总则、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附则共6章29条,主要对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在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各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应该这么说,制定这个《规定》,我们主要的目的是在加强我们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落实到我们党内法规的层面,党的纪律,也是作为我们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制度性的安排,是我们目前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可以说,这一个党内的法规,牵住了“责任”这个牛鼻子,对于我们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起到了核心作用。我想,从这个层面来理解,也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一个核心,各级党委、各级组织都要认认真真学习、领会和把握。

  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没有责任就很难把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尽到,所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始终强调责任的建立健全和落实到位。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方面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完善,另一方面要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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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事实上,这份规定是我们党内对自身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那么,目前为止《规定》里对哪些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有约束能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要在哪里?

  仲 军:这个《规定》适用的对象,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班子的成员,包括县级以上党和政府工作机关人员。就我们宝山区来说,因为上海是直辖市,所以我们宝山的街镇、工业园区都应该参照这个规定来执行。按照抓关键少数、权责对等原则,《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力求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协同一体。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在这一部分,《规定》首次提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要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党政领导班子中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直接监管工作的领导,履行好统筹协调责任,要抓组织落实、抓统筹协调、抓风险管控和依法治理、抓应急和事故处理、抓基础保障。

  党政领导班子中其他领导干部则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支持保障责任和领导责任。要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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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这么说,几乎所有的领导都担负着安全生产职责?谁都管是不是会存在互相扯皮、谁都不管,反而导致存在监管空隙呢?

  仲 军:安全生产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系统性强,协作度高,每个人工作不同、角色不同,责任也不尽相同。具体到地方党委和政府,具体到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领导干部,惟有责任明晰、分工得当、配合有力,才能杜绝推诿扯皮、消除模糊地带,确保责任链条坚不可摧。正因“如此”,《规定》在职责规定、制度设计上下功夫,让每名干部对号入座、领到任务,实现“人人肩上有担子”,促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主持人:依据《规定》,党政一把手是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条硬性规定的用意是什么?

  仲 军:这条硬规定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矛盾制定的,是强化安全生产领导机制的重要抓手,意在彰显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国家一直提倡“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也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要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实现科学、安全、可持续的发展。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安全和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问题在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观错位,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往后靠”,这直接导致当地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不研究、不投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支撑保障不到位。特别是面对GDP诱惑时,就把安全抛在脑后,红线失守、底线不保。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是“一把手工程”,必须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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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规定》从哪些方面进行考核考察?

  仲 军: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秉持问题导向,《规定》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定了“三项制度”,实行“三个纳入”,并创新性地提出五种问责举措、两种奖励方式。“三项制度”分别是:巡查制度,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要对下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与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公开制度,要求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或通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三个纳入”分别是:要求把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一并进行督促检查;纳入相关考核内容,要求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及其他考核中,应当考核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作为确定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纳入干部考察内容,要求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时,有关部门在推荐、评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奖励人选时,应当考察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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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规定》是国家层面的,那么延伸到区级层面,我们宝山区有什么具体措施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呢?

  仲 军:您说得对,《规定》是国家层面的,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因为各地区情况差异,条款上原则性较强,到具体的地区要求会更细更深入。我们宝山区的区情决定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压力比较大,总体呈现“一重九多”的特点。目前,宝山辖区内共有生产企业约18700家,仅钢结构、金属加工等企业就有1700余家。另外,宝山现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50家、生产单位157家,在用特种设备45146台(套),起重机械1万多台、厂内车辆5000多台,大型油库3个,这对宝山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责任也更重。

  宝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并从制度上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出台我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负责人职责。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2016年出台了《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规定》,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更进一步明确,并要求各街镇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参照制定。三是加强履职考核。每年年底对街镇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这些都是为了推动属地、部门履职到位的制度性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红线底线意识,提高履职尽责意识,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今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宝山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审议制度》,在宝山,凡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在定责之前,都要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审议会。审议会不仅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列席,还要求企业主体、属地政府的主要领导以及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分别参加,逐一汇报履职情况,然后再定责。通过审议会制度,督促三方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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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我在新闻里看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监局都要去现场处置,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审议与事故调查又有什么不同呢?

  仲 军:以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一般由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牵头成立区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向所属政府报告,经政府批准后,按事故调查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执行处理。现在,宝山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审议会制度,便是在中间增加了一个内部审理程序,即在调查报告最终形成前,由区政府领导和部门进行前置把关,要求更严。最终目的是希望借此激起安全生产三方(企业、属地、部门)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敬畏,反思在“事故发生前做了什么、应该做什么、还能做什么”。除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外,也更突出对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的履职要求。迄今为止,已经对2起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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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安全生产与我们生活幸福平安密切相关,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刚才您介绍,宝山区安全基础薄弱,那么区里有什么具体措施来加强针对性监管呢? 

  仲 军: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涉及的面很广,我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简单概括起来就是:治本和治标相结合。

  治根治本上,主要是从源头管控、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三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源头管控方面,一是实施经济发展区域统筹,严把项目准入关,严防低端落后业态、劣势产业项目进入宝山。二是加快低端产业清理调整。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把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业、企业列入“禁、限、控”目录,推动落后产能行业企业、重点控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集装箱及各类堆场等关停调整。三是推动环境综合整治。紧紧抓住“五违”整治及中小河道治理的有利契机,加大对各类“城中村”、厂中厂等安全隐患聚集、人员密集场所的拆除和整治力度。通过前述措施,从源头上肃清安全隐患滋生的环境。 

  制度建设方面,近年来,我区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出台了《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意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规定》、《宝山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一些大的制度。在具体工作措施方面的制度有:区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高风险管控制度、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市部属联席会议制度、重点企业责任签约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等等,通过制度的落实推动具体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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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建设方面,一是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每年有序推进中小企业标准化创建、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等级评估并实施分级监管。组织开展各重点行业应急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危化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每年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告知书》,制作不同的安全生产系列宣传展板进行巡展,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利用“5.12”防灾减灾日、每月25日交通宣传日、6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周、12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传播安全理念、营造安全氛围。

  治标上,主要是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安监、消防、市场监管、建交委、交警等安全生产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隐患,严格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治并消除隐患。并在特殊时期、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突击检查和打非治违行动。为了解决有限的安全监管人员与面广量大的监管对象之间的矛盾,我区从2015年开始在区内数量较多、危险性较大、事故多发的危化、金属机械、物流、建筑等多个行业聘用第三方技术服务,就是聘请专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力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前期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在第三方检查的同时,政府部门监管力量跟进,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行政处罚。二是抓住重点,加强风险防控。我区自2016年以来,每年开展一轮全面安全生产高风险点位排摸,对排摸出的高风险点位加强重点管控。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主持人:总之,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方面要雷厉风行,另一方面更要持之以恒,也希望我们宝山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守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权益。感谢仲局!

  仲 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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