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卫生健康委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 2025-04-07 )

微信图片_20250424090008.jpg

42日上午,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区公共卫生中心举行。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书记张丽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李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李颖川、院长沈兵,区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桂志良、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副院长徐倍等出席签约仪式。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宝山区仁和医院,罗店医院,医疗急救中心,大场镇、庙行镇、淞南镇、高境镇、张庙街道长江路、泗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领导就今后合作具体事项进行深入交流。

双方此次合作立足“十四五”与“十五五”规划衔接关键期,聚焦医疗应急体系建设,依托十院创伤救治学科优势和宝山区位特点,共建区域三级应急医疗协作网络,深化区域急救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筑牢安全防线,为健康宝山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当前页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阅读
  • 宝山汇APP

  • 上海宝山微信

  • 上海宝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