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疾病控制中心食堂后勤保障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 2023-11-13 10:46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专业的服务队伍并能长期提供优质服务的团队;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邮寄地址:宝山区月明路158号114室 后勤管理科 陈文曦(收)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以U盘为介质的电子稿一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文曦

地  址:宝山区月明路158号

电  话:13585828360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72万元

4、服务期:一年。本次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签订次年合同。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应重新进行启动采购程序。

5、质量要求:完成食堂购买第三方服务服务。根据需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

 

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需求

1、基本情况

1)宝山区采购人职工餐厅平均每天就餐人数约为100人次左右(其中早餐100人次,午餐160人次,晚餐10人值班人员),服务餐饮模式:套餐、特需点餐、风味餐、小炒等。

2) 就餐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餐 7:00-8:00  中餐11:30-1230 晚餐16:30-17:00

(3)  周六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工作人员食堂保障服务,用餐时间根据值班人员安排。

2、服务约定

1)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明路158号。

2)对象:全体干部职工及外来参会工作人员。

3)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成交单位在合同期内,每年都将接受采购人满意度测评,如遇服务满意度达不到85分以上,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

4)餐饮收费标准及模式、内容

①收费标准:日常职工餐以材料成本价供应;

②工作日早、中工作餐;

③政府部门公务接待用餐;

④临时性全体机关人员加班用餐,人数由办公室告知。如发生加班的,另外支付员工加班费。

5)方式:

①早餐零点自选:以面食、稀饭等为主(不少于8个品种:中式点心2种、西式点心2种、杂粮、蛋品类、粥、豆浆等)

②午餐零点自选:每天提供大荤、小荤、素菜,汤、米饭、酸奶或水果,并提供花式饭、中式面点及水饺、馄饨等。菜肴品种每两周不重样。

③目前菜肴标准(主要菜肴):

主荤每份分量:80-100克;

小荤每份分量:80-100克,荤素比例为3:7

素菜每份分量:100-120克左右;

米饭每份分量:110-130克左右;

水饺每份分量:300-350克左右(约20只);

馄饨每份分量:250-300克左右(约16只左右);

光面每份分量:250-300克左右(加浇头);

花式炒饭每份分量:120-150左右(加浇头)

应急预案:如遇重大事件采购人需用晚餐及夜宵,中标方全力配合采购人,并对职工提供用餐保障,采购方需适当支付承包方加班费用。

6)目标:采购人通过引进投标方以建立一个双方满意且达到服务行为规范化、伙食结构营养化、质量规范标准化、卫生安全制度化的新型食堂。

7)要求:社会化餐饮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8)模式:由采购人统一管理、社会化餐饮单位用工,人员工资待遇由中标方支付。合同期内,采购人每季度对社会化餐饮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给予适当的奖惩。

9)支付方式:采购方在对上一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管理服务费。

10)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保证合同期间岗位人员的满员高质。

3、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配备 

 岗位

能力要求

职数(个)

项目经理

掌握餐厅管理与服务的业务知识,有较好的管理能力,全方位经营管理餐厅的能力。有5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

1

厨师

有较强的厨师烹饪技巧,有3年以上相同岗位工作经验。主厨应具有二级及以上的厨师资格。

2

点心师

有较强的制作点心和面食的技能,有2年以上相同岗位的工作经验。

2

厨工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有1年以上相同岗位的工作经验。

1

切配保洁工

熟悉洗碗机工作流程,掌握清洗消毒餐具的工作技巧,有相同岗位的工作经验。

3

文员兼收银

负责报表制作,协助内部管理,文案,统计及开餐时收银汇总

1

总计


10

2)、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食堂管理员、厨师长等全部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厨师类人员必须持有本人餐饮相应等级证书,并且从事本行业三年以上。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清白。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

3)厨师长:持证上岗,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水平;三年以上岗位管理工作经验。既要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管控,又要承担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与所在物业(或维保)单位联系和解决,对食堂设备保养、环境保洁、管线安全、文明供餐用餐都要负起监管责任。包括设备异常、瓷砖剥落、墙壁有裂缝,下水道堵塞、灭蟑螂,灭蚁灭蝇灭鼠等都应及时发现,通知并督促物业管理部门(或维保单位)及时予以妥善处理,作好记录。如果上述问题已影响到食堂正常运行,应作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业主,并共同协商尽快解决。

4、职责范围

1)采购人负责食品采购、仓库管理、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伙食价格标准确定、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反馈和财务管理。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中标方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换。

3)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聘请和管理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上岗),确定其工资报酬,同时对自己的员工实行奖罚和解聘。

4)中标方应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5)中标方协助采购人搞好成本核算和食谱制定。

5、设施、设备的使用

1)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必须的场地、设备、设施无偿给中标方使用,中标方在使用中应保持场地、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及时归还采购人。期间,如无因中标方人为损坏需维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碗、筷、汤匙及低值易耗品等全部由采购人提供。餐具年损耗率控制在20%以内,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6、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及安全

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国家及地方的法规。

2)环境卫生

中标方必须保证经营场所(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环境整洁。并接受采购人及本地区卫生监督部门检查考核,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时整顿整改并接受处罚。

3)服务质量

中标方必须做到食品卫生安全,供应品种丰富,饭菜质量好,服务态度佳,不断推出适合就餐人员口味的新菜谱和各种主食。

4)资产管理

A.中标方对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设施有妥善保管和爱惜使用的责任。

B.中标方签署合同时应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C.服务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应立即报修。

D.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提前报废的,中标方须按折旧价的20%--90%进行赔偿。

5)能源管理

1)做到安全使用能源,同时要定期收集、统计并分析水、电耗能情况和原因报采购人。

2)根据必要、节俭等要求制定节能计划,供采购人参考。

6)投标要求

1)投标方必须按照人员配备和工作量,测算每年人员费用(包括缴金、加班费等)及管理费、利润和税金,投标单位报价以一年合同年限的总价为投标标的(附每年的服务费用),并考虑服务期内国家和上海市政策性调整、人工工资、福利、物价浮动等因素,提出详细的投标报价表和完整的管理方案进行投标。正常情况下,合同期内服务费用以中标价为准,不再作调整。如遇增加服务内容、每年平均每天客饭就餐人次多于或少于额定人数的10%时,双方可以提出增加或减少当年度的服务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区财政部门同意,另外签订增加或额减当年度服务费用的补充协议。

2)投标方必须提供服务方案

投标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采购人的各项要求详细撰写服务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如何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包括环境,操作现场管理,食品卫生及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措施)。

B、如何做好菜肴质量及营养搭配。

C、如何应对大型会议、宴请等用餐服务。

D、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如食物中毒)。

E、如何协助采购人控制好伙食成本。

F、如何协助采购人做好节能管理。

G、考核指标及措施。

H、需要采购人提供的支持。

 7、服务期间考核主要内容:

1)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投标方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投标方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如采购人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和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时,给予相应的扣分或扣款(中所述的扣款项均从投标方综合奖励费中扣除);对发现的较严重问题,除进行扣分或扣款外,投标方还必须及时按督办单的整改要求做出相应的书面整改计划和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2)采购人食堂管理员依据公司《食堂管理规定》、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食堂安全操作规定、相关方管理制度以及体系文件管理要求,加强对投标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情况的日常检查、考核与督促,每周对投标方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对每天大荤菜肴及点心品种进行成本抽检;每月底对投标方服务工作业绩与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采购人分管科长每周不少于1次对重点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和安全、卫生、设备工作进行检查,且留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扣罚食堂管理员当月绩效考评分;科领导结合每月管理综合检查,开展上述工作抽查,发现问题反馈分管科长,扣罚当月绩效考评分。

(二)采购服务

本项目采用委托代采购模式。中标方负责主副食材料采购、加工,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供应,合理确定甲方食堂主副食补给周期和数量,及时推陈出新,降低损耗浪费。除采购人指定供应商外,其余所有食材物品必须有品牌和合格供应商,进行索证索票和营养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总体要求

1)中标方的供应商和经销商均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各类产品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2)中标方应对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送给甲方货物的安全卫生。中标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规格及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合格,无变质、无异味,确保并监督产品具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资质,保证食品质量合格。如采购人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中标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标签标明仪器名称、生产厂家、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4)、需确保所有食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达(含早,中及白天临时加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破损、变色、污染、异味的货物立即予以更换。

5)、如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或送货过程中因中标方供货所用器具造成的食物中毒,由中标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中标方应保证任何时候产品均经过卫生防疫、质检等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检验检疫。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以一罚十,因所送货物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成交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签订次年合同。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成交单位进行服务质量年度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方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合同。

2、付款条件:招标单位(甲方)与成交单位(中标方)在合同签约时另行约定。支付期限由甲乙双方商定。中标方在提供服务并达到甲方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确认无误后,由甲方组织向中标方支付。所有支付由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中标方支付。中标方提供的服务若不符合甲方的标准和要求,须整改达标后才能支付费用。如验收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3、委托专项服务:投标方人可以将餐饮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餐饮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在投标时已经确定有委托专项服务事项的,投标方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有委托专项服务事项的,中标后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委托专项服务。

 四、人员要求:

本项目餐饮服务范围涉及政府重要部门,参与本项目餐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政治审查和健康体检。任何来历不明、有刑事犯罪记录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餐饮服务工作。成交单位必须对此项要求严格把关,并对违反该项要求所可能出现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考核标准

    由采购人针对项目制定日常考核标准,对派出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提出考核要求;

② 服务机构应根据采购人制定的管理文件要求教育派出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③ 如派出人员工作发生以下情况将按与服务机构约定给予一定处罚,如发生市民投诉、服务有缺陷、发生媒体曝光事件影响采购方形象。

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机构有存在问题,经采购人指出后,服务机构仍不予以纠正和整改,采购人将根据双方约定解除协议。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服务的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根据需求,成交单位应提前与采购人协调后确定。

2)服务供应商负责服务中的协调工作,负责监督、安全实施管理和运行,确保服务顺利进行。

3)、服务供应商确保按约定的内容进行服务,内容须与采购方协商选定,一旦确认不得随意修改。

4)、服务供应商负责做好分工责任内的工作,并有义务利用本方的资源优势协助采购方做好分工内的工作。

5)、项目的服务工作、人员安排需要在服务方案中有详细描述;

6)、服务方案内需要提供应急预案、服务承诺等内容。

7)、服务供应商具备完善的服务系统,具备稳定的服务人员,能提供较好的属地化服务,并能持续提供充分且高效的服务支持。具有服务案例的优先考虑。

8)、具有稳定的团队、严格的标准、规范的服务程式。

9)、确保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10)、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采购方和成交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商量决定。

11) 成交单位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服务(如:达不到规定要求,投诉多或出现重大失误等),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责任由成交单位负责。

12)服务单位投报的所有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人数、职责、人事费用等内容经采购方核准确认后在管理服务期内不作变动。服务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少报,漏报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13)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是合同的当然组成部分,合同约定中未详尽的义务依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为据。

14)投标单位应有完善的人员管理架构,明确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15)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招标项目内容、范围。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代理机构提出,如未在本采购文件中所注明的有效提疑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的,均视为已确认了解所有条件,一旦中标,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采购方的需求而提出额外费用,对此采购方一律不予考虑。

16

随附承诺书                            2成交单位为此项目所聘用的全部人员、生、老、病、死或事故原因、劳资纠纷,刑、民事案件等均与采购方无关。

17)成交单位应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对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不服从安排,擅自脱岗离岗,泄漏服务信息等情况的采购方可让中标方换人或辞退,造成后果的按情况追究当事人与成交单位的责任,换人或辞退的缺岗人员中标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到位。

18)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为提供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实施、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人工(含工资、加班工资、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等)、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所发生的一切工作用品、人身伤害意外保险、管理、税金及酬金等。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内容结合自己的实施、管理经验、水平和市场风险测算确定项目细目报价并进行汇总。合同签订后当月生效,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成交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签订次年合同。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成交单位进行服务质量年度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服务供应商的具体服务日期由采购人提前10天通知,如因客观原因的影响不能如期服务,服务期限可予以顺延。采购采购人与服务供应商双方需配合的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19)如成交单位实际提供服务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服务被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成交单位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徐汇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同时保留向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上述仅为本项目主要任务、要求,不能理解为完整、详细的全部工作,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服务经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行投标,尽职、尽责、尽力向采购方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七、对服务单位的工作要求:

1、应本着“独立、科学、真实、守法”原则。服务标准,要求以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为准,服务期内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招标需求及投标承诺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服务人员不得外聘,对所服务的每个具体的项目,均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拟定人员进行配备,所有拟定人员须固定,且相关人员须具有相应技术能力。

3、应严格执行职业制度以及响应文件中有关廉政建设的承诺,规范具体操作、遵守职业道德。

4、供应商在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包,否则将取消服务资格。

5、成交单位在实施服务过程中不得有商业贿赂等经济问题,一旦发现将取消继续服务资格。

 

八、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单位(甲方)与成交单位(中标方)在合同签约时另行约定。支付期限由甲乙双方商定。中标方在提供服务并达到甲方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确认无误后,由甲方组织向中标方支付。所有支付由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中标方支付。中标方提供的服务若不符合甲方的标准和要求,须整改达标后才能支付费用。如验收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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