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送达公告 ( 2024-10-16 )

童皓宇: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07月25日作出沪宝泾府责停限拆决字﹝2024﹞第140113号《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及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违法搭建法律后果及负面影响告知单,因你拒不配合文书签收,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本机关内领取该文书,否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张靖烨  联系电话:66870089

地址:宝山区新川沙路535号   

相关附件下载: 负面影响告知单.jpg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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