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送达公告 ( 2024-09-20 )

童晶: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07月18日作出沪宝泾府房损认字﹝2024﹞第140046号《承重结构被损的不动产认定书》及沪宝泾府责(恢)决字﹝2024﹞第140058号《责令改正\拆除\清除\恢复原状决定书》,因你拒不配合文书签收,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本机关内领取该文书,否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20日

 

联系人:张靖烨  联系电话:66870089

 

地址:宝山区新川沙路535号   


相关附件下载: 责令恢复原状决定书.jpg
承重结构被损的不动产认定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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