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有力助推农村地区房屋租赁管理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自建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8月3日下午,罗泾镇召开农村自建出租房安装充电桩专题推进会,镇党委副书记刘一平,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任启发,罗泾派出所所长龚晓东出席会议,镇平安办、规建生态办、拆违办、安管所、规资所、罗泾派出所、消防中队、潘桥村和合建村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镇党委副书记刘一平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一切以安全为重,防患于未然;二是全面摸清底数,潘桥村和合建村要先行先试,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方案,因地制宜开辟专门区域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三是坚持长效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督导各村委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任启发强调了消防相关的注意事项;罗泾派出所所长龚晓东布置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镇平安办解读了《关于开展农村自建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两个村以农房租赁管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发挥主体责任,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罗泾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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