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公告送达 ( 2025-02-05 )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公告送达

胡敬建: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普2409060220号《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壹份,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该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联系人:袁升伟    联系电话:66017178
地址:罗和路950弄5号

相关附件下载: 普240906022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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