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管局召开房地产经纪机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会议
来源: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0-24为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房地产经纪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近日,区房管局召开宝山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会议。链家、太平洋房屋、中原地产等区内房地产经纪行业头部企业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对房地产经纪企业的疫情防控检查情况,重点指出了部分门店从业人员未严格落实每日核酸、“场所码”扫码率整体偏低、场所消毒记录和员工测温不规范、员工未正确、规范佩戴口罩等情况,要求各房地产经纪企业思想上要重视,行动上要落实,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进一步通过从业人员管理、顾客入场管理、经营场所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了再次宣贯。强调了将从“场所码”扫码、每日核酸检测、场所消杀台账、规范佩戴口罩、防疫物资是否配备齐全等方面重点检查。
区房管局将持续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力度,对不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屡有问题的场所,区房管局将联合属地街镇和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关停措施。
宝山区房地产经纪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从业人员管理
1、场所负责人应登记所有在岗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核酸检测、联系方式等),并根据人员变更情况动态调整,及时上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每日体温测量,确保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和管控,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街镇防控办和区疾控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台账记录,置于店内随时备查。
3、从业人员上岗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应及时更换。
4、积极推进疫苗接种,所有从业人员应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对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应完成疫苗加强针的接种。
5、加强对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二、顾客入场管理
1、顾客进入场所,要严格落实“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应扫尽扫、“逢进必扫”的要求,落实场所码动态监控措施,且测量体温无异常(<37.3°),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无法通过手机扫码登记的特殊群体,可进行线下登记,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一旦发现红码和黄码人员,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和管控,并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镇防控办和区疾控部门报告。
2、顾客在场所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服务完成后顾客应及时离场,避免人员聚集。
三、经营场所管理
1、经营场所应在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或布设“数字哨兵”。
2、每日应至少对经营场所进行不少于3次的场所消毒,人员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按钮、公共垃圾桶等)重点物体表面须及时消毒,并做好场所消毒记录台账,置于店内随时备查。
3、公共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4、应注意开窗通风,场所需保证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确保空调系统、换气设备、排气扇正常运转。空调等通风设备,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应每周清洗消毒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和管理应按照WS696-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的要求执行。
5、应在进门处、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如有需要,可设置“1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
6、按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每日及时清理产生的生活垃圾。
四、应急处置管理
1、经营场所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战演练。
2、场所内应配置医用外科口罩、KN95/N95口罩、防护服、面屏、手套、抗原、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建议可按照场所类型、规模、风险评估情况和使用量,按照14天以上用量进行储备。在室外设置临时隔离点。
3、发现员工和顾客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镇和所在地疾控部门,立即停止营业、并给异常人员佩戴KN95/N95口罩,将其就地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其他人员原地静态管理等措施,并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后续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