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公告

来源: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发布时间:2023-11-13 09:20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1日进驻宝山区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督察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相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督察工作的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9:00至17:30,受理举报电话:021-36502026,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A99903邮政信箱。

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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