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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创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2025-05-26 )

案件名称

上海安创实业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13环罚〔20254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安创实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77521512XB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沈玉超

处罚事由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1.罚款人民币玖万柒仟肆佰元整;

2.责令停产整治(改正方式包括:停止生产、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整改等)。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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