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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森敬田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2024-12-09 )

案件名称

上海兰森敬田物流有限公司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3环罚〔2024〕93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兰森敬田物流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593117051A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许健

处罚事由

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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