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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东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2024-10-22 )

案件名称

旭东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II类射线装置使用项目案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3环不罚〔2024〕28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旭东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327181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刚

处罚事由

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II类射线装置使用项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依据

上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条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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