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柒美一染宠物诊疗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2024-09-10 )
案件名称 | 上海柒美一染宠物诊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3环罚〔2024〕77号 | ||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柒美一染宠物诊疗有限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MA7E1L8N47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倪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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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该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 ||
处罚结果 |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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