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畅石化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2024-06-12 )
案件名称 | 上海永畅石化制品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3环罚〔2024〕49号 | ||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永畅石化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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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669398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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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杨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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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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