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迈道汽配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2024-04-16 )
案件名称 | 上海迈道汽配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3环罚〔2024〕34号 | ||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迈道汽配有限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697208898C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胡卫明 | ||
处罚事由 |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
当前页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阅读
宝山汇APP
上海宝山微信
上海宝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