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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叶辉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2023-08-18 13:48 )


案件名称

刘叶辉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入投入水泥稳定碎石加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3环罚〔2023〕59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刘叶辉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入投入水泥稳定碎石加工。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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