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遨船舶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 2021-08-26 10:27 )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沪0113环听通〔2021〕21号
当事人:上海博遨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2021年8月24 日就涉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使用溶剂型油漆喷涂加工 一案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于2021年9月16日14时00分在友谊路1818号212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 项方林(宝山区生态环境局法制宣传科科长)为听证主持人,刘丹丹(宝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为记录员。
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的,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在 2021年 9 月 13 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听证,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在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2.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
3.法人代表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听证,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联系人: 刘丹丹
电 话: 021-66030305
地 址: 密山路2号214室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印章)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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