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46条》实施细则(十八)——区绿化市容局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政策实施细则

来源: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6-1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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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宝山区加快经济恢复重振 加快推进北转型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方案》以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为抓手,采取超常规的刺激性扶持措施,坚定不移落实助企纾困,精准打好“缓、免、减、补、退、贷”政策组合拳,在全社会范围内提振信心、改善预期,努力留住“青山”,赢得未来。

对于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减免?区绿化市容局为大家带来详细的实施细则:

免收2022年6、7、8月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环卫作业单位相关经费由区财政予以支持。

适用对象

属于《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沪府规[2019]128号)第三条例明的应缴纳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对象,即在本市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

免收范围

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在2022年6-8月(共三个月)产生的单位生活垃圾免收处理费。其他月份仍按照“按量征收”原则进行计征。

办理方式

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阶段性免收工作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无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即可享受。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志刚  

电话:56583555

宝山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专班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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