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

来源:上海宝山   发布时间:2019-05-18

关于做好迎接世行营商环境测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登记注册部门:

世界银行将于5月20日来沪,对本市营商环境开展为期一周的考察测评。为做好开办企业指标迎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一口径

1. 开办企业环节、时间、费用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关于本市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的公告》(详见附件),本市开办企业需要一个环节(即:申请开办企业环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2天即可营业(领到执照、公章、发票,就业参保登记按需与企业登记同步办结);全程无需费用。

2. 开办企业具体流程

申请人通过“一窗通”一表申报开办企业,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一天批准企业设立登记(同步办结员工就业参保,就业参保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领取纸质文书),并在线颁发电子营业执照。企业设立后一日内(休息日顺延),申请人可以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通”服务专区单一窗口一窗领取公章、发票和纸质营业执照。

3. 关于“预审”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是计算登记机关办理耗时的起点,在此之前,申请人通过“一窗通”准备材料并与登记机关互动,可以避免申请人现场往复跑动,属于便利化服务举措,不能机械理解为必备的独立“预审”环节。对于使用“一窗通”申报信息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一窗通”服务专区单一窗口递交纸质开办企业材料。

窗口干部在对外答复时,应避免出现“先预审、递交材料时再审”、“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线下再提交纸质材料”、“网上预审、线下再预审”等提法,避免新增开办企业环节。同时,“一窗通”系统对相关表述进行修改,对外不再显示“预审”字样。

二、“一窗通”功能升级

1. 登记信息填报环节

在填报登记机关时,新增受理点填报选项,免费公章按受理点配送。

2. 公章刻制填报页面

(1)新增“免费刻章,一窗领取营业执照、公章”选项,系统默认勾选。申请人不勾选该选项的,可以在公章刻制页面自选刻章点和章材,自费刻章。

(2)公章刻制填报页面为必填页面,不能跳过。

(3)选择“免费刻章”服务的,公章经办人与执照经办人绑定,不可修改。

3.申领发票填报页面

申领发票页面新增“一窗领取营业执照、发票”选项,系统默认勾选,办税员与执照经办人绑定;申请人不勾选“一窗领取营业执照、发票”服务的,系统将自动跳过申领发票填报页面,企业设立后,另行向税务部门申领发票。

4. 优化服务—单位住房公积金办理、银行预约开户

新增单位住房公积金办理填报页面,供申请人按需填报(可以跳过)。单位住房公积金办理、银行预约开户属于“一窗通”优化服务内容,不属于开办企业必须事项。

5. 进度查询

申请人通过“办理进度查询”页面查询开办企业进度,当“营业执照(就业参保)办理”、“公章刻制”、“涉税事项”三个事项分别显示“可领照”、“可领章”、“待现场领取结果”时,表示相应事项已办结,申请人可以现场一窗领取。

三、登记系统功能升级

1. 申请人选定的受理点会导入内网“待网上登记预审”页面。受理点选择有误的,应在修改意见中告知申请人正确的受理点,并退回申请人修改。

2. 打照和综合查询(申请案查询)页面增加“一窗发放”信息,显示申请人勾选的一窗发放具体事项。

四、培训宣传

各单位要持续加强窗口一线干部培训,让一线干部充分理解改革政策和工作口径,能够对外讲清开办企业环节、时间、费用和流程。同时,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组织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经济小区等中介机构,开展开办企业政策宣讲,帮助潜在受访对象做好世行访谈准备。

五、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

登记机关在核准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案时,必须审阅系统生成的带电子签名的电子文档。发现电子文档缺失的,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核准。

   

登记注册处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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