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居民,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离沪要注意这些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2023-01-10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办理说明

为方便春节离沪市民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我们梳理了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条件需知,供宝山居民外出前办理有关凭证掌握,方便大家出行。

一、申请人提供居住在宝山区的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居住证等);

二、提供宠物(猫或犬)在指定宠物医院接种狂犬疫苗的证明(有效期需在一年内,且接种时间超过21天);

三、提供宠物主身份证(需与狂犬疫苗证明的宠物主一栏为同一人);

四、外地来沪的宠物需提供来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五、宠物携带到现场;

六、准备好以下信息并如实填写《产地检疫申报表》

1、航班号及起运日期

2、具体目的地(需具体到路名门牌号或小区名)。

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仅五天,请计算好时间办理,如超时,需重新再办。

请仔细检查所开证明信息无误,该证明不可涂改。

现场办理地址:铁山路1050号1号楼115室(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中队)

办证咨询电话:56450560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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