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居民,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离沪要注意这些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2023-01-10《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办理说明
为方便春节离沪市民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我们梳理了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条件需知,供宝山居民外出前办理有关凭证掌握,方便大家出行。
一、申请人提供居住在宝山区的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居住证等);
二、提供宠物(猫或犬)在指定宠物医院接种狂犬疫苗的证明(有效期需在一年内,且接种时间超过21天);
三、提供宠物主身份证(需与狂犬疫苗证明的宠物主一栏为同一人);
四、外地来沪的宠物需提供来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五、宠物携带到现场;
六、准备好以下信息并如实填写《产地检疫申报表》
1、航班号及起运日期
2、具体目的地(需具体到路名门牌号或小区名)。
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仅五天,请计算好时间办理,如超时,需重新再办。
请仔细检查所开证明信息无误,该证明不可涂改。
现场办理地址:铁山路1050号1号楼115室(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中队)
办证咨询电话:56450560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