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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区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1批)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3-11-27 17:28

(第_11_批    2023年11月2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023]22-006

市民来电反映:1、祁连山路水泥厂南面一排房子破旧、内部有设备在生产,有噪音,询问过说是村一级的小作坊。

2、水泥厂附近还有一条不知名小河也很脏,颜色不正常,市民不清楚是否有污染。

顾村镇

水、噪声

1、祁连山路水泥厂南面共有两家单位,一家是祁连山路3588弄208号的长江冷库,该企业从事食品类冷库仓储业,厂区内无生产加工小作坊;另一家是祁连山路218号的水泥厂职工宿舍区,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小作坊。

2、信访中的不知名小河为顾村镇与大场镇交界处村级河道郭家桥河。经现场查看,河道不存在发黑发臭情况,河面除少量落叶外,无其他漂浮物。11月24日现场取水检测,河水氨氮数值小于1. 5mg/l,高于河道四类水标准,无污染。

我镇将对该区域加强巡查监管。



2

[2023]22-007

市民来电反映:祁连山路南面未开发(小区外)用地被物业占用7-8年,承包加工粉碎树叶,填埋建筑、生活垃圾,有空气污染,目前已停工,有石材及柴油桶堆放。

大场镇

大气、垃圾

现场核实情况:前一段时间,该处存在加工粉碎树叶的情况。2023年11月23日接到问题反馈单,经现场查看,该处不存在市民所反映的承包加工粉碎树木和填埋建筑、生活垃圾的情况,未造成空气污染。因该处是待建设用地地面上有少量遗留的废弃砖块,无柴油桶。

部分

属实

1、要求再次清理该处场地,清除较大块的砖石并对裸露的空地覆盖绿网。

2、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巡查,确保环境整洁。



3

[2023]23-001

市民来电反映:罗东路305弄小区内东面24小时有酸臭味,疑似酒场(苗圃路500弄)。

罗店镇

大气

上海申龙酿酒厂蒸汽杀菌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蒸汽直接通入密闭管道杀菌,持续一个小时左右,杀菌后通过管道至罐装生产线进行罐装,不涉及废气排放;第二种方式是管道内残余的黄酒用自来水冲到酒缸里再通蒸汽杀菌,持续五分钟左右,缸口敞开。高温杀菌过程中黄酒少量挥发,车间内存在轻微黄酒味,未配备废气净化处理设施。检查时企业车间密闭,未在厂区内发现异味及其他异常情况。

罗店镇规建办、光明村已要求企业将敞开式蒸汽杀菌酒缸及蒸汽管道拆除,企业承诺不再进行敞开式蒸汽杀菌,仅在密闭管道内杀菌。罗店镇规建办、环保第三方也将继续跟踪上海申龙酿酒厂及周边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发现异味立即上报处置,严防罗店镇域内异味污染源产生。



4

[2023]23-002

市民来电反映:中铁四局宝慧制梁场,生活污水排放到河里(河在厂边,月罗公路南侧),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有噪音,内有封闭式的搅拌厂,是否有环评?附近居民还未拆迁,还在签约中,对生活影响很大。

罗店镇

噪声、其他

1、排污水:场区内生活污水主要涉及到办公生活驻地,生活污水排已接入到市政排污管道,未排放到河里,场内已安设污水处理系统,对污水进行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对残渣进行清理。

2、夜间噪音:目前场内施工主要是场内平整、厂房建设及室内施工,夜间施工内容主要为室内场平施工,室外钢筋绑扎、模板支立等工序。经我镇11月23日晚巡查发现现场有浇筑水泥场地施工,无夜间施工许可。

3、是否有环评:场内封闭式的搅拌站的设置主要为考虑减少噪声、扬尘等环境影响,目前拌合站已建设完成但未投入使用,项目部拌合站在建设初期已取得了环评报告,正在办理电子公章网上公示手续。

4、影响居民生活:目前涉及村民已基本完成动迁,剩余8户未签约,对居民生活影响有一定影响。

1、我镇已督促企业对接水务局,加快排水证办理。

2、我镇已责令企业禁止夜间施工。

3、我镇加强对该工地雨污水排水情况巡查,在四局东侧河道发现两个点位,共四个新排雨水管,为四局场地内排放雨水所用,现场管道内无水,未发现排污情况。已拆除雨水管。

4、后续我镇将加强施工工地的环保手续办理、施工噪音、扬尘等各方面环境管理工作,督促在建工地严格按照环评等制度文件落实安全环保措施,确保文明、绿色、安全施工,降低对未动迁居民的影响。



5

[2023]信23-01

泰和污水处理厂的建造选址存在严重的瑕疵,严重危害了我们爱辉路1018弄小区全体居民的身心健康,选址的安全距离是否违法违规?在居民区边上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气体是否危害居民的健康?

杨行镇

其他

1、来信人所述地址与泰和污水厂地理位置有距离。爱辉路1018弄小区(锦辉豪居)位于蕰藻浜南岸,泰和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位于铁城路以南、泰联路以东、规划梅林路以西、蕰藻浜以北。锦辉豪居与污水厂各排气筒距离大于300m。

2、关于规划选址问题:泰和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系在充分听取了市级各行业部门意见表示同意并进行了公示后予与批复(沪府规【2013】16号)。为了降低对周边已建居住区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建、构筑物结合公共绿地综合考虑,主要设于地下空间。泰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于2021年报批环评报告书,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技术评估,根据环评技术报告及评估分析,污水厂扩建工程采取了较合理的废气、废水、噪声的治理措施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区生态环境2021年12月16日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沪宝环保许[2021]167号)。

3、关于污染问题。目前泰和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建成投产,设计日处理量40万吨,采用AAO活性污泥法、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处理工艺,污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泰和污水处理厂二期正在建设中,出水水质标准同上。泰和污水处理厂一期2016年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沪宝环保许[2016]647号),2020年竣工验收;泰和污水处理厂一期投运3年多,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0113MA1GNXXE3N001V)要求定期开展排气筒及厂界恶臭污染物监测,历年数据均达标。区环境监测站历年对污水厂恶臭污染物的监测结果亦均达标。

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督促泰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期和运营期加强环保方面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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