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区第七批生态环境问题3件(见附表)。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分办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截至7月28日,第七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已全部反馈,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7批 2019年7月28日更新)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SH201907170035 | 宝山区泰和路1000号,君富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燃油锅炉,废气排放不达标。 | 宝山区 | 水,大气 | 7月18日,区生态环境局赴现场,展开调查:泰和路1000号为上海翔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金富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为其租赁户。 1、上海金富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于2004年9月办理建设项目登记表,2005年11月办理验收手续,企业从事豆制品的加工生产,有6吨燃油锅炉1台.现场对燃油锅炉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燃油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为96毫克/立方米,超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的锅炉烟囱高度低于8米的排放限值; 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情况; 3、该公司擅自新增炸油豆腐项目,且油烟气未配备净化设施,油烟气通过排风扇直排环境; 4、上海翔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用自来水对雨水管道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雨水管道排放,检查时对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显示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2二级标准中的排放限值。 | 部分属实 | 1、上海金富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燃油锅炉废气超标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55万; 2、上海金富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新增炸油豆腐项目,油烟气未配备净化设施,油烟气通过排风扇直排环境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 3、上海翔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洗废水经雨水管道超标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0条规定,依据该法第83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雨水管道超标的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65万元。 | 无 |
2 | X2SH201907170048 | 上海多处加油站长期对出租车供应92-2型(车用)醇烃燃料,且储运及加油过程中未配备油气回收装置,造成大气污染。加油站地址包括:宝山区真大路450弄6号,呈捷内部站;宝山区呼兰路虎林路口,平兰加注站; 静安区江场西路1717号,长北加油站; 闵行区同乐路189号,常宁加油站;闵行区虹莘路3579号,交投内部站;浦东新区妙镜路998-1000号,川沙客运站;浦东新区金高路1500号,金高公司;浦东新区金桥路2270号,金高公司;普陀区富水路788号,富水路加油站;杨浦区闸殷路69号,强生内部站;长宁区双流路新渝路,强生内部站。 | 宝山区 | 大气 | 7月18日,宝山区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 一、宝山区真大路450弄6号呈捷内部加注站,现场检查时停产装修;原为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自用加油站,1998年前建成投运。2017年底起,上海燕彪劳务咨询有限公司租赁加油站设备及区域,利用原规模设备、设施,为出租车提供燃料加注服务,主要设备有3个92-2型(车用)醇烃燃料储罐,2台加油机,配备油气回收装置。该加油站存在改建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宝山区呼兰路虎林路路口的平兰加注站:现场检查时正常经营;经营单位为上海平兰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为全市出租车及上海新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内的教练车提供燃料加注服务,主要设备有2个30立方米92-1轻烃燃料储罐,2台加油机,配备油气回收装置。该项目于2017年11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沪宝环保许[2017]740号),2018年4月完成自主环保验收。 | 部分属实 | 1、7月20日,区生态环境局对真大路450弄6号加油站改建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立案查处,责令改正并拟处罚人民币60万元的罚款; 2、对平兰加注站强化监管,环保配套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 无 |
3 | D2SH201907170005 | 宝山区大场镇南大路30号,锦江集团下属食品厂,雨污混排,噪声扰民。 | 宝山区 | 其他污染,噪音,水 | 7月18日接件后,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大场镇相关人员联合赴现场,经查:南大路30号为建于上世纪50年代上海市国资委下属的原大场肉联厂,由于上海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周边陆续建了一些居民小区,导致厂群矛盾不断。企业现转型从事物流仓储业务,主要企业有上海大牧汉食品服务有限公司和滨海县隆盛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于2017年“两违项目清理”时,通过现场核验。 1、检查发现厂区内有一洗手池的出水流入雨水槽,但至厂外走马塘雨水排口检查,未见有水排出。下午,由区水务局继续派专业人员根据公司雨、污分流改造图纸深入排查发现,该公司另有四个未按许可要求,擅设的混接点,区水务局现场开出约见通知单,进一步调查处理。该公司排水许可证号为:032121501。 2、南大路30号内的主要声源为:大牧汉公司的两套冷冻机组及滨海县隆盛食品有限公司蛋品等副食品装卸的电瓶叉车等。大牧汉声源距北侧居民区最近距离约40米;滨海县隆盛食品噪声源距北侧居民区最近距离仅约8米。2019年7月18日宝山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区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基本属实 | 一、处理情况: 1、宝山区南大路30号上海上食肉类有限公司存在雨污混接,未按许可要求擅设四个混接点,宝山区水务局已责令该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展开调查。该单位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沪水务(海洋)【2017】79号的规定,拟对该企业行政处罚人民币5万元整。 2、经宝山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后,提供《测试报告》(J20190020)号显示:南边界外1米,正对上食肉类冷库噪声监测值为57.0dB(A);北边界外1米,正对原荷美尔冷库噪声监测值为55.7dB(A);北边界外1米,正对污水站噪声监测值为58.1dB(A);北边界外1米,距滨海蛋品仓库约50米噪声监测值为50.9dB(A),上述边界噪声均排放达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标准。 二、整改情况: 1、区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全面排摸厂区雨、污管网是否还存在混接现象,书面上报整改结果报告。企业承诺立即落实整改,于7月24日前完排查及四个混接点的改造整改事项。 2、我局要求企业,控制生产作业时间,特别是物流装卸、运输晚上7点后逆序停止作业,运输、冷藏车辆禁行在敏感区域停放,防止夜间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并定期通过居委会与居民代表进行沟通,听取居民意见,处理好噪声扰民问题。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