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撤制村、组工作,11月26日下午,宝山区撤制村、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地局、国(集)资委、公安分局等单位的主要业务部门,对全区各镇、友谊路街道、城市工业园区的民政、保障中心、经管站、土地所负责人,就撤制村、组工作的条件、流程、具体业务操作进行了培训。 此次培训是继《宝山区关于撤制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若干规定》(宝府[2008]15号)下发后,在撤制村、组过程有关土地、社保、户口、资产、尊重民意等方面的工作如何进一步深化、完善工作要求,加强区、镇上下条线衔接,加强镇层面横向沟通、形成合力的重要举措,将对全区切实规范村、组撤制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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