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孙勇兴]:在刘行绿欣菊泉菜场附近有小商贩销售无安全保证的食品,希望有关部门引起足夠重视。 [董海明局长]:谢谢,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罗店社区居民]:消费者投诉时应提供哪些内容?哪些投诉是不予受理的? [黄玮秘书长]:消费者应提供购物或接受服务的消费凭证,以及相关的投诉证据和实物。非日常生活需要购买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等不予受理,具体事宜可致电宝山区消保委直接咨询。电话:56696151
[网民hawk]:我于3月10日在电脑市场购置了一台电脑,没有开发票,但有收据,购置的清单,硬件上还有该公司的保修贴。如果回家使用测试工具发现是假冒商品,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其予以更换? [黄玮秘书长]: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为假冒产品,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换,也可向行政部门举报。
[网民小a]:我们的消费权益收到侵害时,该怎么维权呢?找消保委和工商部门有区别吗? [董海明局长]:消费者有5条解决争议的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协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不涉及经营者行政违法的消费纠纷向消保委进行投诉;消费纠纷中同时又涉及经营者行政违法的向工商部门进行申诉。
[吴淞居民]: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消费纠纷,可以向消保委投诉? [黄玮秘书长]:消费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消保委投诉。
[网民问问]:您好,我从“新闻晨报”上看到有上海市工商局对进口名牌服装质量抽检的报道,商品质量不是质量局管的吗?请问现在到底是哪个部门在管呢?具体是怎样的? [董海明局长]:根据国务院的“三定”方案,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这是工商的一项法定职责。而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近几年来我们宝山分局针对申(投)诉热点, 着力解决与广大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并通过市场检查、案件查处、消费指导、规范教育的“四个相结合”为工作方法,以“监测一种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四个一”为工作目标,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
[网民小叮当]:现在有许多不法份子利用手机发送广告或进行欺诈,这种情况可以到哪里进行反映和投诉? [黄玮秘书长]:如果广告内容涉及诈骗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若涉及违法广告可向工商部门反映,同时提醒您不要轻信手机广告内容。
[网民8]:你好,我是东方社区信息苑通河苑上网的居民,我们现在的日用消费品大多在大卖场购买,我们相信大卖场,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督管,而不是节日重视,节后马虎,请问领导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让我们消费者真正得到放心? [董海明局长]:感谢你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的问题非常好。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对企业实行了分类管理,加强了日常巡查,开展了商品质量抽检,并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自律,通过这些工作强化了大卖场等企业提供合格消费品的自觉性,并建立健全了侵害消费者权益发生的救济机制。 我们节日期间非常重视市场检查,平时也非常重视。
[罗店社区居民]: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黄玮秘书长]: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有: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保委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民nm]:近来发现在我们村里有地下食品加工点,我想举报,但不知道向什么地方举报。同时,也希望工商部门对我们举报人的信息能加以保密。 [董海明局长]:首先感谢你对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感谢和支持。我们会非常认真的处理你的举报。地下食品加工窝点的打击工作涉及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非常重要。一直以来,我们工商部门把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列为贯穿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对于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并控制其回潮率。 你可以通过电话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也可以写信到上海工商宝山分局,地址是:淞滨路28号,邮编200940,也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工商所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我们工商部门会进行前期的排摸,然后向当地政府汇报,根据窝点的实际情况,会同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取缔。我们会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
[罗店小喽喽]:对“消费和谐”这个话题的意义能解释一下吗? [董海明局长]:谢谢你对消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所谓“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董海明局长]:今天工商宝山分局和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联合举办了“3·15消费和谐”为主题的网谈热线活动,得到了广大网民的支持,大家围绕“和谐消费”提了很多有意义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认真对待这些意见和建议,将和消保委一起认真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我们将按照区委提出的“四个更”的发展目标的要求,一如既往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年365天天天做好"3·15"工作,为构建和谐宝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再次感谢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参加网谈的广大网民,希望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宝山门户网站提供的技术支持。
[主持人]:感谢工商宝山分局、宝山区消保委领导及广大网民参与本期“消费和谐”网谈热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实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嘉宾现场解答暂时到此,对于网民提出的未能即时回答的问题,在消费中有何咨询和投诉,可继续与本网或宝山区消保委联系。宝山区消保委联系方式:56696151。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