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摘要: 我是住逸仙路3458弄的居民,上班在宝山友谊路上,从家里出发到单位,必须上逸仙路往南开2公里路到淞发路,然后再掉头往宝山方向去单位。可是逸仙路淞发路路口只有直行导向箭头,有时掉头后被执勤交警拦下抄告(罚款200元),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希望区领导为解决居民出行难等问题予以解决,在逸仙路淞发路路口增加掉头导向标志和掉头指示灯。
阅办结果: 经我局交警支队调查,来信人反映的路口系逸仙路、长逸路口,由于该路口间距较短,且受车辆转弯半径的限制,若在路口设置调头车道,将影响两侧左转弯车辆的正常通行,故目前该路口不宜设置调头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