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宝钢八村屋顶平改坡事宜
  来源:     承办单位: 宝山区房地局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02日
 

来函摘要:         
  我是宝钢八村的居民,日前小区开始实施旧区改造,要进行屋顶改造,但是是平改平而不是平改坡。周边宝钢六村、宝钢七村均是平改坡,为什么同属一个宝房集团却有区别的进行改造,居委会也给不出一个明确回答,据了解宝钢六村改造每平方米140元,而宝钢八村每平方米只有70元,为何差别如此之大?

 

阅办结果:
  接到信件后,我局物业科即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房屋维修责任主体是业主,宝钢八村综合整治项目属政府财政补贴维修范围,对列入市计划的项目,由市财政补贴18元/平方米,区财政补贴25元/平方米,业主出资27元/平方米;对列入区计划的,区财政补贴30元/平方米,业主出资40元/平方米。同时计划的实施需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
  2007年开始,市财政对“平改坡”综合整治项目不再予以补贴(42元/平方米),资金筹措遇到困难,故本区“平改坡”项目的实施计划暂缓安排。
  另外,房屋维修没有必须“平改坡”的规定,如业主坚持自筹资金“平改坡”,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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