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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公开招聘部分高级中学副校长的启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干部选拔渠道,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素质,经中共宝山区委组织部批准,宝山区教育局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部分高级中学副校长。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上海市行知中学(市实验性示范性高级中学)副校长1人

2、上海市吴淞中学(市实验性示范性高级中学)副校长1人

3、上海市罗店中学(区重点高级中学)副校长1人

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依法管理学校的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具有2年以上普通高中或完中副校长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或3年以上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层干部任职经历。

     4、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在省部级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5、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身心健康;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女不超过4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6、特级教师、特级校长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予以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所有程序均采用单项淘汰制,最后经局党委集体讨论通过录用人选,报区委、区政府,并按规定进行任命。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几个程序:

1、发布公告2008年11月16日--12月4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拟于2008年11月16日在《新闻晨报》、《新民晚报》、“上海宝山门户网站”(http://bsq.sh.gov.cn)和“宝山教育信息网” (www.eicbs.com)予以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2008年12月5日--12月6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登录以上网站下载报名表, 并于2008年12月4日12:00之前将报名表发送至jyjdb2007@126.com(恕不接待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定于2008年12月5日、6日上午9:00至下午4:30。应聘者携本人户口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研究成果证明、荣誉称号证明等相关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至宝山区淞滨路28号宝山区教育局13楼党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者所提供的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统一考试2008年12月10日--12月27日

    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笔试初定于2008年12月20日(以正式通知为准)进行。根据参加笔试的人数及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具有特级校长或特级教师称号的,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初定于2008年12月27日(以正式通知为准)进行。

    4、体检和组织考察2009年1月5日--1月10日

依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党委考察,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5、组织公示2009年1月12日--1月20日

根据考察结果,将拟录用人选的初步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宝山教育信息网”和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正式录用2009年1月21日以后)

公示结果无疑义的,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后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为三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被录用人员属全民事业单位编制,人事管理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成上海市宝山区公开招聘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上海市宝山区公开招聘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事务性工作,并组建招聘工作专家小组,具体负责笔试、面试工作。

六、联系方式

地址:淞滨路28号13楼宝山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邮编:200940

联系人:沈 杰   沈 菊    电话:56842256  56844748(传真)

附:宝山区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副校长报名表

 

                 宝山区公开招聘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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