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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自主申报:提供虚报信息等将被纳入信用系统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19-02-20 | 信息来源:新华社 | 阅读次数:1046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纳税人在每月5000元“起征点”基础上,还将享受到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更大减税利好。

  今后纳税人缴纳个税将告别目前单位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管模式,实施一种“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新税制征管模式。以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为例,每个纳税人、每个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税务部门不可能挨家上门核实申报情况,为便利纳税人办税,新征管模式以假定每个纳税人诚信申报为前提,纳税人只要填表申报就能享受到起征点之外更大减税政策,这对纳税人自身和全社会诚信制度建设都提出更高要求。

  实施好个税改革,让减税利好惠及更多百姓,纳税人如实申报是前提。新个税法的实施条例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都明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这意味着,如果出现纳税人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实施好个税改革,更好服务纳税人,相关部门也要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或协助核实,通过数据交叉核对,大大提高征管效率,从而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对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此次个税改革都是一次全新挑战,尤其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新生事物。对每个纳税人而言,需要理解新个税政策,弄清自主申报的操作模式,确保明明白白享受到减税红利;对扣缴义务人而言,也要加大对本单位纳税人的培训,尽职尽责、及时办理扣缴;对于税务机关来说,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共同推动个税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纳税人。要把新事办好、好事办牢,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诚信为本的征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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