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小学生转入上海的小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转过来后是否需要留级?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9 10:00

您好,1、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 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2、申请材料: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信息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成长记录册、房产证及产证所有人与学生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提供)、积分通知书且通知书上需有学生姓名(人才引进或积分达标人员提供),可以到对口学校咨询学额和转学手续问题,若学额已满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有不明,可咨询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6592839,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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