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实施《细化规定》: 在项目类别,第二十七条规定:水泥制造需要做环评报告书;水泥粉磨站需要做环评报告表。但我公司(上海海笠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改项目类别是水泥配制厂,在《细化规定》内找不到这个项目类别。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2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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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实施《细化规定》: 在项目类别,第二十七条规定:水泥制造需要做环评报告书;水泥粉磨站需要做环评报告表。但我公司(上海海笠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改项目类别是水泥配制厂,在《细化规定》内找不到这个项目类别。按文件规定,《细化规定》内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是环评辖免对象。而且2022年8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企业颁发了水泥生产许可证。但宝山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科向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表达了“这个项目需要做环评”的判断式意见。为什么?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你公司向市发改委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对照你公司最近一次办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申报项目与现有环评相比,在原料、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等方面均有明显变化,初步判断属于重大变动,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重新报批环评。你公司如对此有异议,可自行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也可组织专家开展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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