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那些条件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0 15:26

您好,申请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已与本区就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或者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已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二、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申请时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具体的可以咨询宝山区房管局,盘古路572号,电话5611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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