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后,随新的营业执照一起寄来的还有一份告知书,上面写:经营范围中含以下需经批准的事项,请至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具体如下:1 审批事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部门: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 审批事项:电信业务(第二轮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部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要我们去这两个部门办理申请?有没有网址和电话?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20 13:51

您好,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您可以登录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选择区入口(宝山区)→我要办 按部门(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查询相关信息,如有疑问您可致电26097542咨询;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s://shca.miit.gov.cn/,电信业务受理咨询:021-6390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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