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服务指南——经信委 ( 2024-03-12 14:22 )

事项名称 市民网上实名认证服务

主管部门 市经信委

法律依据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做好“面向市民的一站式‘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实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推〔2017〕312号)

申办条件 1、持有居民二代身份证的中国居民;

2、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地区居民;

3、持有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4、持有中国护照的华侨人士;

5、未满18周岁且持有居民户口簿的中国居民。

申请材料 1、实名认证申请表原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大陆居民,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8周岁且未领取有效居民身份证的除外)和能接收短信的常用手机号;

(2)港澳地区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能接收短信的常用手机号;

(3)台湾居民,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能接收短信的常用手机号;

(4)华侨人士,需提供中国大陆护照和能接收短信的常用手机号;

(5)未满18周岁且未领取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的大陆居民,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能接收短信的常用手机号;

(6)未满18周岁且没有手机的大陆居民,可由同户口簿内的其他人员代为办理(居民本人不必随同办理),代办时需同时提供办事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和能接收短信的常用手机号。

办理程序 办事人现场填写申请单、现场窗口受理、办事人提供申请材料和能接收短信的常用手机号、窗口审核信息、现场办结出具回执单。

办理地点 德都路111号、盛桥一村18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6: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上午8:30至11:30

办理电话 36303165、3651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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