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南镇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服务质量评议结果公示 ( 2023-12-13 15:17 )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关于推动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沪分减联办2021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服务水平,淞南镇对我镇可回收物主体企业(上海悦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作业质量评议,2023年度内评议结果为96分,等级为(优良中差),现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一级项目名称

评议项目得分

扣分说明

企业管理20

19

未统一服装

服务点运营管理30

27

设备满仓超过4小时未上门清运

中转站和集散场运营管理30

30


安全生产10

10


社会责任10

10


总分

96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月21日。如对评议结果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的工作日向淞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66151595,邮箱:707892747@qq.com。

 

淞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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