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关于推动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沪分减联办〔2021〕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服务水平,淞南镇对我镇可回收物主体企业(上海悦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作业质量评议,2022年度内评议结果为97分,等级为优(优良中差),现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一级项目名称 | 评议项目得分 | 扣分说明 |
企业管理(20) | 19 | 未统一服装 |
服务点运营管理(30) | 28 | 设备满仓超过4小时未上门清运 |
中转站和集散场运营管理(30) | 30 | |
安全生产(10) | 10 | |
社会责任(10) | 10 | |
总分 | 97分 |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月18日。如对评议结果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的工作日向淞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6151595,邮箱:707892747@qq.com。
淞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宝山汇APP
上海宝山微信
上海宝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