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兰学:
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0日作出(沪宝庙府)城管催告字(2023)第130004号《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壹份,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该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联系人:诸真 联系电话:56488183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南蕰藻路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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