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16 16:08

为深化新时代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落实“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本市有关实施意见,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及本市相关政策,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督导目的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指导学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激发学校新时代转型发展办学活力,评估学校落实“五育”融合育人的教育教学质量,使面向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得到有效落实,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义务教育的期盼。

二、督导原则

1.规范性原则

注重监督学校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情况;注重对学校课程设置与教材使用,作业管理与考试管理,教师职业道德,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等情况的规范指导。

2.发展性原则

注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执行、达成等方面开展督导评估,为学校走向“最近发展区”提供专业化支持;注重指导学校创新发展,引导学校改革实践,特色创建,质量提升,充分释放学校发展内生动力。

3. 科学性原则

注重评价方法的创新,基于督导信息、大数据分析应用,提升督导评价的质量;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参与,提高督导评价的全面性与客观性;注重评价的统筹联动,促进信息共享共用,提高督导评价公正性与公信力。

三、督导内容

《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见附件)包含“学校治理”“课程教学”“队伍建设”“资源保障”“学生发展”“学校发展”6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及35个评价要素。

1.学校治理

主要包括党建引领与办学方向、发展规划与治理体系。重点考察学校坚持办学方向、健全治理体系、维护安全稳定等情况,旨在引导学校完善民主管理,释放办学活力,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党建引领与办学方向方面,注重评价党对学校领导、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融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建设情况;发展规划与治理体系方面,注重评价发展规划管理的完整性以及对全局发展引领作用,内部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学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信息化推进机制、应用领域以及支持个性化学习情况。

2.课程教学

主要包括课程建设与规范实施、教学改革与规范管理。重点考察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推动教学提质增效等情况,旨在规范与引导学校落实课程实施主体责任,切实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主阵地作用。课程建设与规范实施方面,重点评价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执行课程计划、规范教材使用、完善课程评价等情况;教学改革与常规管理方面,重点评价教研工作、教学实践、教学管理等情况。

3.队伍建设

主要包括人员配置与教师管理、师德建设与专业发展。重点考察人员配置、教师管理、教师专业发展等工作适应学校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的情况,旨在引导学校完善支持体系,强化校内激励机制,促进教师个体专业发展。人员配置与教师管理方面,重点评价配置水平和结构、交流轮岗、梯队建设、评优考核、绩效评价情况;师德建设与专业发展方面,重点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学生和家长评价、个人发展规划与实践效果、校本培训情况。

4.资源保障

主要包括资源配置与有效利用。重点考察学校办学条件、设施装备等教育资源对发展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保障程度,旨在引导学校科学配置各类资源,提高使用效益。重点评价装备设施、财务管理、社会资源利用适应教育教学改革、适应师生主动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等情况。

5.学生发展

主要包括品德修养与身心发展、学业质量与实践创新。重点考察培养学生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学业水平、创新能力、安全素养、美育素养、网络素养、劳动习惯等发展情况,旨在引导学校创新学生评价方法,全面落实科学成才理念。品德修养与身心发展方面,重点评价培养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与社会公德、生活习惯、安全意识与技能、运动习惯和技能、心理健康素养、体质健康情况;学业质量与实践创新方面,重点评价培养学生学习态度与方法技能、学业质量、信息素养、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成果、审美情趣与艺术鉴赏力、艺术爱好与特长、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公益劳动实践情况。

6.学校发展

主要包括学校改革实践与特色创建、办学质量与社会认同。重点考察学校提高教育质量、融入家庭社区、培育办学特色等情况,旨在引导学校积极创建特色,主动服务家庭社区,实现开门办学校。改革实践与特色创建方面,重点评价学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创新性、参与区域重大教育改革贡献度、特色项目统领性和办学影响的辐射面;办学质量与社会认同方面,重点评价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完善性、有效性,教育质量指标表现,开放资源、服务社区的成效,师生、家长和社区的满意度以及对学校规范办学的认可度。

四、督导程序与要求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由市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制定,区教育督导部门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拓展指标检测点、评价方式,组织实施督导评价。各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方案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备案。

1.学校制定发展规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参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的过程中予以指导与监督。学校要加强规划实施的过程性管理,形成自我诊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结合教育督导部门提出的建议及时对规划作出调整与完善。

2.学校开展自评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依据本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参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制定或修订自评方案。

每学年学校应对照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依据规范程序,对发展规划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自评。自评时要组织师生、家长、社区参与,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计划,实施改进。

在接受综合督导评价的学年,学校规划自评工作应与督导自评工作同期合并开展。学校年度自评报告和综合督导自评报告,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区教育督导部门。

3.综合督导评价

区教育督导部门每3~5年对辖区内的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至少实施一次综合督导评价,原则上校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评价。

对于办学行为不规范、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公众举报多、问题查实影响大的学校,可以缩短综合督导评价时间间隔,或依据规定增加专项督导或者经常性督导次数。对依法规范办学、办学认可度高的学校,可以减少督导次数。

在发展性督导评价过程中,应组织实施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对象包括学生、教师、家长和社区人士,主要以网络调查方式实施。在听取学生及家长、教师、社区等方面意见时,各方代表应由督导组以随机方式产生。

满意度调查情况、学校发展规划、自评方案和自评结果纳入综合督导评价重要依据。形成督导评价结果时,应统筹应用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信息。

4.发布督导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区教育督导部门向学校下发督导意见书,同时抄送至学校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督导意见书还应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接到督导意见书后,学校应向全体教职工和学校家长委员会通报督导结论和督导意见。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督导意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区教育督导部门反映,督导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反映人。

五、督导结果运用

1. 落实反馈核查机制

对于督导评价中发现学校存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隐患的,应在督导意见书中提出整改意见或单独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发现的办学难点、问题,或对学校发展有价值的指导,应在督导意见书中提出明确的建议意见。

学校在接到整改意见后,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区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区教育督导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2. 完善激励表彰机制

对督导评价中发现的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探索教育评价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典型经验的学校,区教育督导部门应向区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表彰奖励建议。

在表彰奖励同时,区有关职能部门应在资源配置、绩效工资统筹、干部考核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以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

3. 强化督导问责机制

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督导评价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未达到合格(通过)标准、未及时按教育督导部门规定要求落实督导整改意见的学校或责任人,区教育督导部门可以视情况依规启动问责。

督导评价中发现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其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区教育督导部门应提请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

六、工作保障

1.探索多元化的督导队伍组织机制

区教育督导部门应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依托市、区两级督学和评价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由督学、有关专家、社会人士组成的督导组。鼓励督学跨区、跨学段参与督导评价活动,支持社会人士参与督导工作。

2.完善综合性的督导评价支持平台

鼓励各区在整合形成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基础上,归集关于义务教育督导、质量监测(含绿色指标评价)、体质健康监测等数据,实现综合、专项、经常性督导评价信息互联共享,减轻学校负担。

3.建立跨部门的督导结果共享机制

区教育督导部门健全与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意见征询、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结合学校综合督导意见就义务教育发展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会商。各区应依托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针对督导评价中涉及区域层面资源配置、政策执行、改革落实等普遍性问题,形成情况专报并转送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牵头在区域层面负责相关问题改进落实。

附件: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

附件

   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要素

A1学校

治理

B1党建引领与

办学方向

C1加强党建

工作

1.健全党对学校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推进党的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融合,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2.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研究分析师生思想道德状况;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

C2坚持立德

树人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形成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评价机制;将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管理和推行全员导师制、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全面育人的有效抓手,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4.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评价引领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制定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校本实施方案,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把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民道德等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过程

B2发展规划与治理体系

C3实施发展

规划

5. 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理念体现国家意志、时代要求和学校特点,办学目标具有先进性、适切性和可行性,措施落实,针对性强;建立学校自我评价机制,形成“规划、实施、评价”的规划管理闭环,及时改进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规划目标达成度高。

6. 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形成凸显本校教育价值观的师生共同行事方式,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C4健全制度

机制

7. 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网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健全学校章程统领的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程序规范、执行有保障。

8.健全家庭、社区参与学校治理、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社校联席会议等工作有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形式多样,育人氛围良好。

9.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无校园霸凌、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C5推进数字化转型

10.积极推进学校数字化转型发展,有目标明确、整体系统、切实可行的顶层设计,学校信息化环境能较好适应数字校园建设的需要;提升师生信息素养,信息化赋能学校治理和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基于数据驱动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评价方式变革等取得成效;学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A2课程

教学

B3课程建设与规范实施

C6落实课程

方案

11.有符合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切合学校实际的课程实施方案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统筹实施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重视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

12.学校课程结构完整、内容丰富,重视思政课程和学科德育建设,培育学生具有面向未来的核心知识、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开发体现学校育人目标和办学特色的校本课程,注重跨学科课程、主题综合课程建设,培育精品课程。

C7优化课程

管理

13.完善课程管理制度,加强课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形成完整的课程开发、实施、管理和评价机制,适时动态调整,优化课程结构和内容,提高课程实施质量。

14.严格执行教材管理规定,有效落实思政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体育健身、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等专题教育;推进小幼双向衔接。

B4教学改革与常规管理

C8 提高教学实效

15.完善学校教学研究体系,加强教研组、备课组、项目共同体等研修团队建设,强化基于课程标准的校本教研,促进线上线下教研有机结合和教研训有效整合,注重教学诊断与改进,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6.发挥学科育人功能,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积极变革教学方式,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式、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

C9规范教学

管理

17. 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规范执行教学计划,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等行为;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作业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作业效能监测,作业总量和时长控制等作业管理要求得到落实。落实“零起点”教学要求,实施“等第制”评价。

A3队伍

建设

B5人员配置与教师管理

C10优化人员

配置

18.学校党政干部配备完整,教师配备和任职条件达到市颁标准和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相关要求;教师年龄、学科、职称等结构比例合理。配足配齐思政课、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逐步提高。

C11加强教师

管理

19.教师岗位聘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和班主任聘任考核等制度科学合理,实施过程公开公正,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激发教师工作活力;建立教师教学述评制度,教学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创新考评机制,促进教师个体发展和团队合作。

B6师德建设与专业发展

C12强化师德

养成

20.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增强教师课程思政意识,构建教师荣誉体系;建立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学生、家长对教师的师德满意度高。

优绩优酬

C13提升专业

能力

21.实施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加强过程性管理,规划目标达成度高;形成教师分层分类培养机制,注重教师学历提升,优化校本培训,落实班主任培养,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支持教师参加教育实践研究与学术交流;加强骨干教师培养,鼓励团队合作,骨干教师数量和学科分布合理,并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A4资源

保障

B7资源配置与有效利用

C14优化资源

管理

22.学校校舍条件、设备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符合市颁标准和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制度齐全,使用情况良好;举办特殊教育班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按规定配置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   

2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公用经费按规定使用;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C15整合利用

资源

24.重视开发校外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红色教育基地、人文自然资源、社区活动场所等,建立相对固定的校外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用好社区资源,落实发展素质教育的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活动。

A5学生

发展

B8 品德修养与身心发展

C16培养良好品行

25.学生了解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珍视国家荣誉,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志向;努力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向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人物学习。

26.学生有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和合作交往能力;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热爱大自然,践行绿色环保理念。

C17保持身心健康

27.学生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睡眠;有体育锻炼习惯,每天校园运动至少一小时,掌握2-3项运动技能;客观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具有良好的情绪控制、行为约束、应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素质和能力;学生群体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和优良率高,体育素养评价达标,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姿态不良等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B9学业质量与实践创新

C18提高学业水平

28.学生有积极的学习态度、较强的求知欲和良好的阅读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乐于自主学习,善于合作学习,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主动适应“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学习趋势,具有一定的数字化学习实践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要求。

C19培养创新能力

29.学生有好奇心和想象力,勇于探究,敢于质疑,有一定的信息收集整合、综合分析运用等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各类社团、科技创新活动;学生群体在各级各类科技展示或创新竞赛中表现良好。  

C20提升美育素养

30.学生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艺术鉴赏与表现能力,能积极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经常欣赏文艺作品、观看文艺演出、参观艺术展览,掌握1-2项艺术特长,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健康、有趣的人。学生群体在各级各类艺术比赛和展演活动中表现良好。

C21养成劳动习惯

31.学生有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观念,能够吃苦耐劳,尊重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能够分担家务劳动、校内外志愿服务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初中学生每人每学年公益劳动不少于20课时,学会1-2项生活技能;能主动体验职业角色,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感知劳动乐趣。

A6学校

发展

B10改革实践与特色创建

C22参与改革实践

3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针对性、创新性举措,注重教育教学过程公平,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落实措施和改革成效;积极参与区域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教师和管理干部跨校流动、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等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C23推进特色创建

33.推进特色发展有思考,自主发展能力持续增强;特色创建落实办学理念,体现学校文化与培养目标,注重系统化设计、项目化实施,与学校各项工作形成互动支持系统;特色项目的知晓度和认同度高、师生积极参与,受益面广,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特色发展成效明显,典型经验在区内外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B11办学质量与社会认同

C24提高办学质量

34.以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评价为导向,构建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评价、改进、提高的内部质量保障运行机制;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或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评价整体表现稳定、有增值;师生参与各种教育教学展示评比活动表现良好。

C25增进社会认同

35.注重共建共享,提升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建立学校与社区沟通联系制度,开放学校资源,服务社区文明建设;师生、家长等群体对学校规范办学和办学质量的满意度高,社区单位对学校服务社会的满意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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